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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国内来说,银行一般不做汽车抵押贷款服务,这类服务普遍需要找民间的专业信贷机构来申请办理。譬如,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是专门面向小企业、个体商户、创业者的一项短期小额信贷服务。 “车贷”分押车与不押车两种贷款形式。押车:把车辆移交到公司、代为保管、有专门存放汽车的停车场,24小时有专人看管,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 。不押车:客户可以选择只是把手续押在公司,车辆还是自己使用,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灵活、快捷,额度一般可达到评估的7-8成,一般手续齐全可以当天放款,车辆抵押贷款硬性规定:个人名下汽车,全款车辆,手续齐全,在使用期以内的车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抵押的类型 1、抵押物的合法性。 包括调查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法》和《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且银行认可、能够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范围。 2、抵押人对抵押物占有的个发型。 包括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数情况,抵押无权属情况是否符合设定抵押的条件,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否为抵押人所拥有,财产共有人是否同意抵押,抵押物所有权是否完整。 3、抵押物价值与存续状况。 包括抵押物是否真实存在、存续状态,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对抵押物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市场价格或明显高于当地同类物业价格的,调查人可要求经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